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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产业学院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
发布时间 :2023年07月03日 作者 :能源产业学院

根据《山西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2023年6月下发的《山西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为积极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尊重学生自主学习权利,制订出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,具体如下:

一、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

组长:张志毅

成员:李月霞 李俊鹏 袁军 刘艳姗

二、转专业对象及人数

山西工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,学生入学后,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,符合下列情况可申请转专业:

(一)转入专业条件及接收人数

1、已修完一学年或两学年全部课程,成绩优秀,无挂科记录,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%以内;

2、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(如发表论文、著作、作品,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)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;

3、因患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(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),经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诊断,校医院审核,无法在原专业学习,但可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;

4、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需求,确需转专业的;

5、学生留级或复学时,原专业不存在或未招生。

招生专业

计划转入人数(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5%)

采矿工程

1

化学工程与工艺

7

(二)转出专业条件及人数

1、已修完一学年或两学年全部课程,成绩优秀,无挂科记录,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%以内;

2、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(如发表论文、著作、作品,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)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;

3、因患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(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),经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诊断,校医院审核,无法在原专业学习,但可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;

4、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需求,确需转专业的;

5、学生留级或复学时,原专业不存在或未招生。

招生专业

计划转出人数(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5%)

采矿工程

1

化学工程与工艺

7

三、转专业工作安排

1、学生申请:

7月10日-7月13日,申请转专业学生依据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计划,填写《山西工学院2023年度转专业审批表》(每位学生只能申请报转一个专业),7月13日前将电子版交到学生所在学院,逾期不予受理。因自身条件、兴趣专长、人才需求变化、休学创业、退役复学等其他情况申请转专业的,除填写《山西工学院2023年度转专业审批表》外,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
2、学院审核:

7月13日-7月17日,学院对拟转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,公示无异议报教务部审核。

3、学院考核:

7月19日-7月24日,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(学习成绩优秀申请转专业的和其他情况转专业的分开进行),按照接收计划和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备案。

4、名单公示:

7月27日前,教务部审核并公示全校转专业学生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,由分管校领导签批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。

5、办理报到注册手续

新学期开学前1周,学校就转专业最终名单发文函告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,并由转入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后到新班级办理报到、注册等手续。

四、本方案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执行,未尽事宜按山西工学院教务部相关规定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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