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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申报第三届山西省文明家庭的通知
发布时间 :2022年05月05日 作者 :党委工作部

各部门(单位):

根据省文明办、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安排,现就推荐申报第三届山西省文明家庭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按照《山西省文明家庭创建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,已获得全国文明家庭和山西省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家庭不再推荐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各部门(单位)要广泛宣传动员,畅通参与渠道,普及创建知识,吸引符合申报资格的家庭积极参与。推荐工作要侧重国家、省、市级“五好家庭”,最美人物、道德模范、三晋英才等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,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。推荐过程要坚持原则,严格评选,综合考量,择优推荐。

各部门(单位)于5月8日下午18:00前将山西省文明家庭申报表、事迹简介(500字左右)、全家福彩照(7寸)、推荐报告(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)统一以“部门(单位)+第三届山西省文明家庭推荐材料”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1325467588@qq.com,纸质版材料交治学楼315办公室。联系人:杨老师,联系电话:13453827962。有条件的可上报2-3分钟视频资料(mp4、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,规格不小于1920*1080 像素)。过期视为放弃推荐。

学校将对推荐人选进行筛选,最终确定1名上报省委教育工委。

三、负面清单

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和推荐为山西省文明家庭。

1.家庭成员违法违纪;

2.家庭成员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;

3.家庭成员参与“黄、赌、毒”;

4. 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;

5. 家庭成员在文明、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;

6.发生家庭暴力事件;

7.违反国家生育政策;

8.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;

9.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10.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评选程序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,切实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摆在重要位置。要坚持质量第一,优中选优原则,严格程序步骤,认真筛选把关,真正把事迹突出、具有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。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,坚持实事求是,防止形式主义,弄虚作假。

(二)把准工作导向,摸清工作实情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家庭,要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内容,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,进行实地走访,听取群众反映。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,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,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。

(三)广泛宣传发动,营造良好氛围。要充分运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推出有影响的新闻报道,大力宣传候选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,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。要发挥新媒体优势,通过微博、微信、微电影等方式,展示文明家庭风采,讲述文明家庭故事,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,推动形成文明家庭创建热潮。


中共山西工学院委员会

2022年5月5日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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