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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同意我校马超同学复学后无对应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公示
发布时间 :2024年03月07日 作者 :

马 超,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(普本)2022级学生,2023年10月因个人原因(厌学)申请休学,2024年3月申请复学;根据《山西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校教[2023]15号)文件规定,该生应复学至2023级原专业。2023年我校能源与动力工程(普本)专业未招生。

根据《山西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教[2023]16号)第四条(二)条款之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,转出学院审核,转入学院同意转入,现将该生转专业情况公示如下:

序号

学号

姓名

原学院

原专业

现学院

现专业班级

备注

1

22102*****5

马超

电力工程学院

能源与动力工程

电力工程学院

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(231-电气-1班)

复学

教务部

2024年3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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